本报讯(通讯员 杨 萌)“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由被处罚单位工作人员签收时,未附签收人身份证明,这可能导致今后涉诉时产生争议。……”这样的建言在苏州姑苏法院行政审判中已是常态。
今年,姑苏法院针对户籍管理、治安和交通行政处罚、劳动保障、城市房屋拆迁民生热点问题向相关部门或单位提出司法建议11条,多条司法建议被采纳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与法律效果。
(来源于11月20日《江苏法制报》A06)